程式設計教學網站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9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更生人開小黃 擬有條件解禁

[複製鏈接]

1萬

主題

1萬

帖子

50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2

積分
5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9-25 14:33: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更生人開工商調查小黃 松山區機車借款擬有條中和搬家件解禁徵信社申訴管道
給司抓姦法更生人一條路,擔任計程車司機的條件擬適度解禁。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工商調查罰條例」修正草案,考量犯「懲治走私條例」的再犯率不高,因此放寬曾犯相關之罪者,只要松山區機車借款服刑完畢滿五年後,就可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不再終身被排拒、禁當「小黃」司機。中和搬家
這次針對曾犯「懲治走私條例」解禁,未來涉犯私運私菸、私酒、特定動植物、偽造及徵信社申訴管道變造貨幣等罪者,都有可能還有機會當計程車司機。不過此條款也有但書,司機必須受雇於「捉姦搜證計程車客運業」始得執業,更生人被限制只能受雇於車行,不能私人執業。
司法院曾在二婚姻挽回○○四年做出大法官釋字第五八四號解釋,討論「道交條例禁止曾犯特定罪者駕駛計程車,是倉儲否違憲」;該解釋指出,若有方法證明曾犯罪之人對乘客安全不具特別危險,應適度解除限徵信社收費制。交通部考量更生人工作權及民眾安全後,決定修法「有條件解禁」。
此外,過去計程法律咨詢車司機在執業期間若犯竊盜、詐欺、妨害自由等罪,遭判有期徒刑確定者,將廢止執業登記,離婚證人並吊銷其駕照。
交通部在此次修法草案中放寬為涉犯相關之罪者,若被判刑逾六個月且確離婚定不能緩刑,將廢止執業登記、三年內不得辦理,但讓其「保有駕照」,仍可駕駛自用車輛行蹤調查或其他營業車輛,以符合比例原則。
本次修法也新增,計程車司機若犯刑法第一八五條之清洗機三之罪,如服用毒品駕駛,酒駕且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徵信社收費之零點零五以上者,若遭判刑逾六個月且不能緩刑,也會廢止執業登記,三年不得辦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程式設計教學網站

GMT+8, 2024-11-26 11:47 , Processed in 0.03850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