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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有冤2〉馬英九超火她 檢方林志玲對決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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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3 15:01: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普悠瑪有冤2〉馬英九超火她 檢方林志玲對決台鐵【壹點就報】
10除臭襪月21日的傍晚的一列普悠瑪特快車,以時速140公里接近宜蘭的新馬車站,經過彎道卻未見減速,正當旁觀者對這輛不減速的特快車驚呼連連,說時遲、那時快,這輛「日本住友商事」公司製造的車頭隨之失控,後面拖曳的車廂接著衝出軌道,扭曲如麥當勞的M字形,造成18死的慘案。
負責偵辦普悠瑪案的是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司法官訓練所42期結業的她,畢業自台大法律系。江貞諭來頭不小,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期間,曾辦過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案、色魔李宗瑞性侵案 、中信金內湖購地案,其中,馬英九洩密案是之前外界對江貞諭印象最深刻的案子。
前北檢同事提到江貞諭,都覺得她是直率爽朗的漂亮姑娘,辦起案來就跟她的個性一樣,積極明快又不拖泥帶水,專業能力和認真程度都沒有問題。不過,她在宜蘭偵辦普悠瑪案時有不少批評和指責,例如外界質疑普悠瑪駕駛尤振仲動完頭部手術沒多久,就被檢方提訊,且前期還沒有律師陪同;另一方面,江貞諭案發後第一次向媒體說明時,直指列車當時的時速絕對超過80、甚至100以上,被解讀檢方已經認定責任在司機。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五官輪廓立體、還有一雙水汪汪大眼睛,被認為是檢察界的林志玲。(攝影:陳思明)
對於種種批評,江本人表現得相當坦然,她說,本案事關重大,須要爭取時間偵訊,雖然尤剛動完手術,但偵訊前已再三確認他的身體狀況。江貞諭強調,案件究責不會只針對司機員,「證據到哪裡,檢方就處理到哪裡。」一切都依法定程序進行,至於各界的意見,都會虛心接受。
曾經在北檢帶過她的資深檢察官表示,檢察官辦案很辛苦,承受外界的壓力很大,希望她江貞諭能挺住,為讓案情早日水落石出而繼續努力。
江貞諭立體深邃的五官裡有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小麥色的健康肌膚配上穠纖合度的身材,被媒體封為檢察界林志玲,她代表北檢到台北地院公訴論告馬英九洩密案時,準備了好幾頁的PPT簡報檔案,對著曾是國家元首的前總統馬英九侃侃而談,論告過程中,江手勢到位、音量適中,還不時看著馬英九和柯建銘的反應,旁聽席上的民眾忍不住竊竊私語,認為她論告比教授演講還精采。

宜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任職北檢期間,曾在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負責公訴論告,造成馬不少壓力。(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江的論告逼得被告席上的馬英九不甘示弱,擬了3191字的講稿,還決定站著陳述意見,因為「站著比較理直氣壯!」開庭結束後,有旁聽民眾認為馬、江雙方發言都很吸睛,不管是手勢、眼神、還是講話語氣,「都可以拍法庭電影了!」此外,江貞諭還提出「10問馬英九」,要馬回應,馬則反批江和北檢「受到陰謀論的影響,依照這些陰謀論來起訴。」一審雖然判馬無罪,二審則判馬4月徒刑。
任職北檢期間,江貞諭連續在法庭上對前國家元首馬英九和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進行訴訟攻防,雖然看似風光,其實壓力不小,特別是黃世銘不但曾是檢方的大家長,黃以往一絲不苟的人品和操守,讓許多檢察官都十分欽佩,沒想到有朝一日,黃竟淪為非法監聽和洩密的被告。
對此,江貞諭認為,是非曲直本來就是愈辯愈明,檢察官依法追訴論告,不會有黨派色彩,她還引用美國波士頓的猶太人大屠殺紀念碑石碑上的詩文作為心路歷程,她表示,「當他們抓工會成員的時候,我沒有抗議,我又不是工會成員!當他們抓猶太人的時候,我沉默了,我又不是猶太人!當他們抓我的時候,不再有什麼人,能夠為我抗議了!」這樣的理念,支持江貞諭昂首挺胸面對權貴。(撰文: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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